第一条 名称: 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
第二条 分会由同行业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以及热心防静电装备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团组织,隶属于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一律平等。
第三条 分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自律,真诚为防静电装备行业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第四条 分会自觉接受国家民政部、信息产业部有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