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章程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防静电装备分会是政府部门对防静电装备行业实行行业管理的助手和参谋,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向政府反映本行业及企事业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向企事业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意图,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

第六条 做好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积极向政府部门提出制订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标准和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第七条 积极组织发展与各国同行业及相关行业、中介组织的合作和交流,积极组织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加以消化、吸收、创新,不断促进和带动全行业的发展,在对外出口、利用外资、引进技术等方面,协会促进统一归口、联合对外方针的贯彻,做到既对外交流又保护民族工业。 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同行业和不同行业间的经济合作、技术交流、产销衔接和竞争中发生的问题,推动企事业的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

第八条 开展咨询服务,活跃和开拓市场,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技术和经验交流,对企事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

第九条 采用多种形式为企事业培训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使企事业会员单位及时了解新兴科学技术,推动其会员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条 组织企事业会员单位协商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接受、调解、公布行业内及用户投诉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研究国内外市场动态,预测产品发展趋势,为企事业会员单位提供经营开发方面的建议。为会员单位提供网站、免费赠送期刊、 建立会员单位与用户的交流平台。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协助标准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搞好宣传贯彻工作。

第十三条 承担政府部门及其它团体委托协会办理的事项,组织发展本行业的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