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章程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1)会员的会费收入。会费金额按《防静电装备分会会费缴纳方法》收取;

(2)本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出版刊物、编印资料、举办展览会等活动的有偿服务收入;

(3)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资助,国内外团体或个人的自愿捐赠;

(4)承办政府及其它单位委托工作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经费开支

(1)为实现其任务的开展活动的开支,包括各种会议、差旅、出版刊物、编辑资料所需费用和订购业务书籍、杂志、资料等

(2)专职常设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资金及福利的开支;

(3)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所需费用的开支;

(4)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作咨询、学术报告、讲课等的付酬;

(5)其它本分会活动所需开支;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其年度预决算应由常务理事会通过。